毕得医药(688073) -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毕得医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管理,建立科 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 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一) 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 薪酬水平相符; (二) 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 小相符; (三) 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 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激励机制 挂钩。 第四条 公司绩效考核体系由总经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组 成。 第五条 董事会在绩效考核体系中的职能:审批制定公司的年度经营目标; 审议股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