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之洋(300516) -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第一条 为强化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 计、风险防控,确保董事会对公司财务信息的充分掌握和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工作效率,并进 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湖 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 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 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以及公司风险识别、防范与管理工 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日常工作 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公司内审部门由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直接领导,是审计与 风险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还可以根据 1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