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之洋(30051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 各级员工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 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由董事会聘任的总 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薪酬是指董事及高管人员从本公司 获取的包括基本工资、考核工资、股权、期权等形式的各种 报酬。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 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 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独立董事 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