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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之洋(30051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JIRJIR(SZ:300516)2025-07-15 09:46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组成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确保 董事会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及其任职资格、选择 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 会议组织等工作。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是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提名 委员会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临时指定公司相关的部门或人 为其提供工作支持。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 组成,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1 独立董事辞职导致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 不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拟辞职的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 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