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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动力(600482) - 中国动力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CSICPCLCSICPCL(SH:600482)2025-07-15 10:31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 |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领导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