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嘉股份(00284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的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是指登 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 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 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