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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嘉股份(002843) - 内部审计制度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和控制公司风 险,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职责与权 限、内部审计的工作内容及程序,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标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 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及 各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 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 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