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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嘉股份(00284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 法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