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嘉股份(00284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依法规 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股东、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 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其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性责任,公司应当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对待所有股东的原则,信息 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