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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嘉股份(00284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 资安全,有效、合理地使用投资资金,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本身经营的主要业务以外,以现 金、实物、无形资产方式,或者以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方式向境内外的其 他单位进行投资,以期在未来获得投资收益的经济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一)投资新建全资子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投资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投资等; (三)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 开发项目; (四)证券投资(如股票、基金、债券等)、委托理财、风险投资等。 第三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遵循以下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 业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