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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嘉股份(002843)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