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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002272) -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CRUNCRUN(SZ:002272)2025-07-15 11:16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人。董事会 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1-3 人。 董事会成员中包括不少于3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 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符合注册会计师资格、具 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具有经济 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条件之一的人士)。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权 范围,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健全董事会的议事和科学决策程序,充分发挥 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1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