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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002272) -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管理办法
CRUNCRUN(SZ:002272)2025-07-15 11:16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 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持本公司股份,是 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对从事融 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 易。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 其变动情况。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办法相关条 款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身份及所持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 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