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润股份(002272) -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 尽责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