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润股份(002272) -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审核和披露过程中,公正、廉洁、勤 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投资者利益。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完善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 公司运作,强化公司审计委员会决策功能,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确保审计委 员会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监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监会的相关 要求以及《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四川川 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第三条 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向审计委员会全面汇报公司本 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与会计师事务所确定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 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为公司进行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