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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002272) -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CRUNCRUN(SZ:002272)2025-07-15 11:16

第二条 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包括董事长、 董事会提名的其他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等。 第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 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 第四条 董事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 发展,董事薪酬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紧密结合,同时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 第五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际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股东会的授权下负责对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公司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