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新能(600173) - 卧龙新能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 (以下简称"战略决策委员会"),并制定《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决 策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决策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和方案。项目投资决策是指公司 对具体项目是否进行资本投资做出的抉择,是从项目筛选、立项、可行性研究到 批准投资合同签订的全过程决策。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由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