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辰药业(300584) -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海辰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受公司董 事会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 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 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 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以下简称"更正公告")。 上述会议通知及更正公告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 登记日、会议召集人、股东与会方式等事项。经查,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十五日前刊登了会议通知。 2.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上午 10:00 在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