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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利机械(30129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管理制度第十七 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的管理。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7 月 11 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 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以及《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 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