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利机械(30129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经 2025 年 7 月 11 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治理,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 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企业会计准则》 1/ 6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及《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即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公司对在年度 报告信息披露工作中因违反相关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其职责和义务以及因 其他个人原因致使公司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信息披露差错情况的有关责 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以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