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利机械(30129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督促公 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 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 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 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