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鹏飞(300350)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300350)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七月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香港中旅大厦 21-26 楼 0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文件予以公告,并愿依法 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责任。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相关法律事项出具如下意 见: 法律意见书 致: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 下简称《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鹏飞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 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