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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汉光(300847) -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董事会的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充分 发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独立性、有效性,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 及《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常设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 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 计工作和内部控制,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 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并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三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