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股份(601500) -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与组成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 3 人。董事会设董事长 一人。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应当至少 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 士)。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制订公司战略规划,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