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嵘泰股份(605133) - 嵘泰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RTGFRTGF(SH:605133)2025-07-16 10:16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7月)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成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委任。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 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 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辞去提名委员会职务,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的相关规 定补足成员人数。 成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成员就任前,原成员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江苏嵘 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江苏嵘泰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