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嵘泰股份(605133) - 嵘泰股份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RTGFRTGF(SH:605133)2025-07-16 10:16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 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中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 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公司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 集人。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