嵘泰股份(605133) - 嵘泰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 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 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辞去战略委员会职务,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的相关规 定补足成员人数。 成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成员就任前,原成员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七条 证券事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2025年7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并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 行研究并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