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股份(60303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依据公司股东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 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 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 备工作。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其组员由战略委员会聘任。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