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股份(60303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业务规则及《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 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 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未经董事长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 等涉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