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股份(60303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 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 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 人员的有关资料的整理及准备、会议组织和决议落实等事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包括:研究、制定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提出建议,研究、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