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莱特(300246)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BIOLIGHTBIOLIGHT(SZ:300246)2025-07-16 11:01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 年 7 月修订)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 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如拟选独立董事或非独立董事的人数 多于 1 人,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 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股 东会仅选举一名董事时,可以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 相关规定。 第五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即 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跨届任职。 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