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推股份(00068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的运作,提高董事 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保证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力,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 勉义务。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其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人。设董事长1人,副董 事长1人。 第五条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