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双林股份(30010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第一条 为规范双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维护公司和 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双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董事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须持有公司股份; (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负责公司重大经营决 策,执行股东会决议。 第二章 董事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 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 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 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