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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鼎力(603338) -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7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年7月修订)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 中独立董事至少为两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或不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