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鼎力(603338) -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 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 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 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保 持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