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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鼎力(603338) -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行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鼎力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公司设立证券部,为董事会秘书分管的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部门。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 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 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