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孚高科(00058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1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 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名、职工董事一名。设董事长 一人,副董事长两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