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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康股份(301085) -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 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公司证券部应当充分征求各董 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材 料应当一并提交。 董事长、被征求意见的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内幕信息应当严格履 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