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 宝 丽(002165) -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 规范信息披露义务人 的信息披露行为, 加强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三)收购人,重大资产管理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 及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四)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第四条 公司 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 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