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浪科技(300763) -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二次会议决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及《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锦 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 2025年 7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的独立董事三名,实际参加的独立 董事三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独立董事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 案》 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调整符合公司经营发 展的实际情况,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