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朋医疗(30075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 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 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三)独立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六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