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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北明(00015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CSBMCSBM(SZ:000158)2025-07-18 12:16

(已经董事会九届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价 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 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 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