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朋医疗(300753)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管理制度(2025年7月)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内部 报告工作,明确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 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及时向董事会、公司责任领导、董事会秘书、董事长进行报告的 制度,确保董事会秘书第一时间获悉公司重大信息。 (四)公司各部门及各所属公司的负责人,即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各所属全资、控股公 司负责人和委派到参股公司的负责人为该部门和该公司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大股东; (六)其他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