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朋医疗(300753) - 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
第三条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第四条 经理承担以下责任: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理的工作及 经理办公会议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其他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经理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依法聘任和解聘,公司经理办公会议 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本细则依法召开。经理受董事会的委托,执行董事会决议, 负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经理的职权及义务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