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朋医疗(30075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江苏爱朋 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 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 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 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委员会成员应为单数,并且不得少于三名。其中审 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 的召集人应当由独立董事担任且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