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重机(600765) - 中航重机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预算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根据《公司章程》、《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本工作细则的 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章 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三条 预算管理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应占多数,委员应符合 中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对 委员会委员资格的要求。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公司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改选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的, 新选委员于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 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 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 指定一名委员履行主任委员职责。 第六条 委员会主任的主要职责为: 1 (一)提议和召集委员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中航重机股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