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神通(002438)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7月修订)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职责分工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五)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1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建立规范、 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降低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避免投资 决策失误,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 合公司《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