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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神通(00243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人员组成 第三节 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 步建立健全公司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指薪酬与考核的范围为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董 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及由总裁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不少于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提案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