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神通(002438)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易所信息披露业务技术平台(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技术平台)及在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 为了规范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公正、公平地披露信息。 公司在境内、外市场发行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时,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 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市场进行信息披露时, 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场信息披露时段的,应当在市场最近一个信息披露时 段内予以披露。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就同一事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时,应当保证同时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