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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神通(00243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的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 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及董事 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 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二)有丰富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知识;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 行职责; (三)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持续参加后续教育; (四)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 ...